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台江区地方税务局标识导向系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台江区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台江区地方税务局标识导向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台江区地方税务局标识导向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RWZFCG-2015-158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内容及 要求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标识导向系统采购 | 1批 | 详见招标 文件 | 采购人指定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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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30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注: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
④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⑥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B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C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为国家社保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且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
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
(4)、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台江区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台江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黄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