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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鼓楼区大件生活废弃物收运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5: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鼓楼区大件生活废弃物收运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鼓楼区大件生活废弃物收运及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RWZFCG-2015-167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1   鼓楼区大件生活废弃物收运及无害化处理服务   服务年限 2年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有环卫服务或保洁服务或垃圾回收清运或运输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注:网上年检的须同时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中标,中标人必须保证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的事项要求新购设备设施及租赁好场地并投入使用(场地须非鼓楼区范围)。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30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591-631133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 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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