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广电中心高清化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平谷区广播电视中心
采购人地址、联系方式:北京市平谷区旧城街8号 010-69986916
委托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010-62108015、8088
采购项目编号: TC150E906
采购项目名称:平谷区广电中心高清化二期建设项目
包1:购置高清摄像机
包2:400平米演播室音频高清化建设
包3:400平米演播室视频高清化建设
采购货物简要技术要求:
包1:摄像机,高清大倍率镜头,高清广角镜头,手持式存储卡高清摄像机,存储卡式录像机等设备。
包2:数字播出调音台,现场扩声系统,周边及监听设备,话筒,系统集成接插件、线材、跳线盘、跳线绳及各种电缆等设备。
包3:视频部分系统主要包括6讯道高清摄像机,2级M/E多格式特技切换台,多格式64×64调度矩阵,监看系统,高精密高清信号监视监测仪器,多功能外围设备,题词器以及通话和时钟系统等。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各包招标文件第八章。
用途: 业主自用
包1-包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相关产业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5、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第八章中加注◆号的设备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部分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 7月 21日 9 时 00 分
开标日期:2015年 7月 21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招标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7 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302 室)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包,如需邮购,另付50元邮递费。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558 8502 0000 0303 599
本项目联系人:姚启洪 女士
联系电话:010-62108015、8088
传 真:010-62108214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