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3: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响应本招标文件;
3.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企业;
3.3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响应本招标文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企业;
3.3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13623727271
招标代理: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15226107170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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