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关于“普定县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鲜猪肉采购”招标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采购单位)委托,就普定县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鲜猪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普定县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鲜猪肉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ADWZ-AS15-3006G
三、项目序列号:/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1234.8万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鲜猪肉 | 490000公斤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过采购人资格审查确认合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①投标方提供国家相关部门认定,手续完善的固定屠宰加工经营场所、场地面积、设施等证明材料;国家相关部门批准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屠宰场需在距离配送地点70公里内,所有采购配送猪肉必须从投标提供的屠宰场检疫合格配送到学校。②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卫生许可证原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疫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材料(原件)。③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身份证原件。④供应商为其单位授权代表人员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最近三个月内报名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原件)。⑤2015年度近三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原件)。⑥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原件。
(上述证件还需提供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在报名时分别递交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业务二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须从开户基本转入;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16时00分(说明: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6月30日 10时00分 - 2015年07月20日 17时00分
2.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9时30分
八、投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九、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2日 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十一、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分行
银行账号:132019539070(保证金账号)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
地址:普定县城内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51-3822655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龚昌波
联系电话:0851-33523018
传真:0851-33524818
邮箱:dzwz_zb@163.com
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