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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电梯公开招标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0: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黔西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委托,就黔西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电梯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黔西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电梯公开招标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QXZC-2015-41

三、项目序列号:QXZC-2015-41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电梯 3台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 在开标会议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 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B级)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资质(电梯)B级(含B级)以上;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资质B级(含B级)以上,且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B级)以上(在开标会议现场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 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标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标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在开标会议现场)出示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 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及《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6月29日 08时30分 - 2015年07月07日 17时30分
    2.地点: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黔西县县城东门小转盘)招标投标股。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1日 11时00分

八、投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学院路(客车东站旁)金帝豪庭2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1日 11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学院路(客车东站旁)金帝豪庭2楼

十一、收款单位: 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黔西县花都村镇银行杜鹃支行
      银行账号:358020163501001882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黔西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黔西县行政中心427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57--424630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招标投标股
      联系电话:0857-4225925
      传真:
      邮箱:1193194665@qq.com

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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