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奖补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LCGG2015-117
2.2 建设地点:林州市原康镇
2.3 工期: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响应本招标文件;
3.2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企业;
3.3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30日— 7月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林州市人民路中段(原四所院内);
4.3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报名期间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证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4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15: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原康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13623727271
招标代理: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15226107170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