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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佛山市直医疗机构第十六批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09: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现对佛山市直医疗机构的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电子版请登录http://fs.emedchina.cn网站下载),公示期为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7日,共六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5年佛山市直医疗机构第十六批医疗设备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FSWA171516P

三、项目内容:

包号

采购人

分包名称

数量

分包编号

控制金额

(人民币)

1

佛山市中医院

佛山市中医院眼底激光光凝仪

1

FSWA171516P-01

45万元

2

佛山市中医院

佛山市中医院中药材粉碎机组

2

FSWA171516P-02

45万元

3

佛山市中医院

佛山市中医院荧光定量PCR仪

1

FSWA171516P-03

45万元

本项目共3个分包,投标人可全部投标,也可以只投其中一个分包,但必须对整个分包内容物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控制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准入资格: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相应分包的采购项目内容中的“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1.  时间: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3.  售价:人民币200元/分包(文件售后概不退)

4.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还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复印件;②提供预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前3位注册号进行登记,以查询是否具备相应类别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六、答疑咨询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我公司或采购人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由投标人代理人亲自递交,逾期不再接收。

八、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十、投标保证金交纳: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佛山市中医院

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肖先生

0757-83067024

2. 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部联系人:冯先生、李先生

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757-83636019、83636011、83636066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252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各分包准入资格(电子版请登录http://fs.emedchina.cn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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