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黄河镇黄泥河村道路(经三路)改造及黑木耳种植温室大棚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BTZBF2015--09
1、招标条件
东丰县黄河镇黄泥河村道路(经三路)改造及黑木耳种植温室大棚工程,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字[2014]152号文件及东发改字[2015]7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农道工程、土建工程等
2.2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4建设地点:东丰县黄河镇黄泥河村三组、西十字路口至老农电所和黄泥河村四组(老农电所北侧);
2.5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7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黄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东丰县黄河镇
联系电话:15943789956
联 系 人:于建波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丰县江城大路224号
联 系 人:马兰
联系电话:0437—6215548 13843718439
监督部门:东丰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