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09: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48号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的委托,就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1.2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48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
2.2采购预算:36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化工路西三环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2.4招标规模:总面积大约150000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 工期:6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潜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潜在的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具有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或能够租赁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
3.4潜在的投标人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30日起至 2015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发售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4.4其他有关事项:
a、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b、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租赁协议(需租赁车辆的单位提供);
④企业2014年财务报告、税务登记证;
⑤类似业绩合同;
⑥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提供)
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注:如是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按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2014年财务报告、企业税务登记证、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9:00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5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六、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359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360706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的委托,就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1.2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5)048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
2.2采购预算:36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化工路西三环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垃圾清运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2.4招标规模:总面积大约150000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面积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 工期:6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潜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潜在的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具有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或能够租赁具有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
3.4潜在的投标人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30日起至 2015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发售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4.4其他有关事项:
a、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b、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租赁协议(需租赁车辆的单位提供);
④企业2014年财务报告、税务登记证;
⑤类似业绩合同;
⑥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单位提供)
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注:如是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按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2014年财务报告、企业税务登记证、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9:00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5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六、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359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360706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西流湖街道陇海路西延工程安置协调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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