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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路政协管人员执法服装更换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9 17: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路政协管人员执法服装更换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的委托,对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路政协管人员执法服装更换制作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路政协管人员执法服装更换制作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达招字2015-109-506

三、资金及来源:采购预算:161.95万元;已落实;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内容:路政协管人员执法服装更换制作采购。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  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六)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七)  注册资金350万元以上。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原件);

(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三)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四)供货品牌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六)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书(原件);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开标时将视其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629日至20157 3日止(每天8301730时)。

2发售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500/份(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及递交办法

成交供应商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总金额的 10%

交款方式:转账方式(须从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市曙光支行

账号:53001616253051001118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至时间:2015720日下午1400分前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720日下午1330分至14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7号开标厅。

十、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人:云南省东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人:施师

联系电话:13988964750                         机:0874-3199593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市教育局院内3-3-1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2015东部路政支队服装采购文件(6.25修稿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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