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资格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
服务资格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对该单位的“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资格外包项目”(招标编号:XGLLCG2015(公)3号)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资格外包项目
(二)招标范围: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服务单位,作为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定点服务中介机构。具体清算审核业务委托由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安排的为准。
(三)服务要求:工作成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等相关规定。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五)招标数量:≤3家。
(五)服务期限:5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验资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印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税务审核工作能力。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均可。
(三)现场报名地点: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金沙路县政府院内)。
(四)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符合第三项规定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报名表格及招标文件,在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一条要求的1-6项资料扫描件及填写好的报名表格盖单位印章扫描后发送至1176237712@qq.com,并在截止时间前致电0887-8297339或18008872459进行确认,如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确认的报名无效。
(四)本次招标文件费用:不收费,不办理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一)递交时间:
(二)递交截止时间:
(三)递交地点: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坛城广场南区5号楼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县便民服务中心)会议室,电话0887-8289605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
(六)开标地点: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坛城广场南区5号楼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县便民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详见招标文件。
八、费用
无论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招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香格里拉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22号
联系人:白玛曲珍
电话: 0887-8231842
集中采购机构: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金沙路县政府院内
联系人:汪新星 联系电话:18008872459
传真:0887-8297339 邮编:674400
本消息将同步公布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招标公告如有变动,我中心将在第一时间发布变动公告,望各位供应商及时关注以上三个网站的信息更新。
市地税局招标文件修改版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