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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高压变电所电力运行监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9 18: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方工业大学委托,对北方工业大学高压变电所电力运行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1、招标人:北方工业大学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

联系方式:兰老师 010-88802818

2、招标编号:XHTC-GC-2015-312                                                 

   工程名称:北方工业大学高压变电所电力运行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

   本工程计划工期: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724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91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及预算金额:安装网络电力仪表、监控线路、通讯设备等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94.575万元。

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且有类似工程业绩。

本工程施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4)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标书购买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200/本,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外地企业需持进京备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629日至201576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20157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7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方工业大学基建处评标室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一公寓206

(南门向东第一个路口处,后勤集团三层小楼,第五教学楼北侧)

10、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1、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30

  编:100055

E-mail: govbid@xhtc.com.cn

电话(总机)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刁玉蕊(分机5973)、刘彦泽(分机5967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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