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河洛镇南河渡初级中学新建食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5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河洛镇南河渡初级中学新建食堂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巩义市河洛镇
2.2建设规模:1200㎡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计划投资额:130万元;
2.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和继续教育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日期需在有效期之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注意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 29 日至 2015年 07月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11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7)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2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售标书时间:2015年6月29日-2015年7月3日;
5.2售标书地点::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11室
5.3标书及相关资料:500元/套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1日15: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156399151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0371-6583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