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县水务局抚宁县水务局抚宁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抚宁县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宁县水务局抚宁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宁县水务局抚宁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项目编号:QHDGM2015247-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数量: 抚宁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 1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按照招标文件及清单要求提供本项目所需软件及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后期维保服务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②本次投标所选用的软件产品需通过国家防洪灾害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软件测评;③本次投标所选用的卫星信道需通过国家卫星导航定位相关专业机构组织的测评,并具有卫星短报文通信资质;④本次投标所选用的预警设备(无线预警广播I型站、简易雨量计等)需通过国家防洪灾害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组织的测评;⑤具有双软企业认证,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软件授权厂家的双软认证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⑥投标单位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软件产品、卫星信道、预警设备(无线预警广播I型站、简易雨量计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⑦.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30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2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2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无违法违纪证明、软件产品测评报告、国家卫星导航定位相关专业机构组织的测评证明文件,卫星短报文通信资质、预警设备测评证明文件,双软企业认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及以上相关厂商测评报告、双软认证、资质等所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婉慧
项目联系电话: 1863046667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秦皇岛市抚宁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抚宁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娄贺军 0335-66824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婉慧 18630466670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