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长乐社区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许家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许家湖镇驻地
联系人:于长伟 联系电话:13583976188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136号新华书店大厦8层
联系人:丁工 徐工 联系电话:0539-8222285 15866419321
三、项目名称:沂水县许家湖镇长乐社区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TTCY-2015-0608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5-082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为1个包:包括该项目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
2、锅炉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锅炉)、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锅炉的代理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锅炉生产厂商的产品代理授权证书原件、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前款关于锅炉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格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由生产厂商加盖公章;
4、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货物制造商和该货物制造商的授权代理经销商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货物制造商的不同授权代理经销商关于同一产品的投标;
6、投标人在临沂地区配备与合同设备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和长期服务体系;
7、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法定节假日、双休除外)到山东同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15:00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双城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 7月 20日下午15:00整 。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壹万贰仟元人民币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简写: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 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许家湖镇长乐社区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本项目联系人:丁工 徐工
电话:0539-8222285 15866419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