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南平市建阳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平市建阳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0814-15021049
2.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型 | 数量 | 用途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南平市建阳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监测 | 1批 | 环境监测 | 自动烟尘烟气测试仪:采用标准要求,HJ/T 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等 |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人民币78.1万元整。(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超过各品目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 6月 30 日至2015年 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6.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人资质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所投产品如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
(5)投标人应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应根据以上要求提供所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7月22日 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年7月22日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11.采购人名称:南平市建阳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静
地址:南平市
联系方式:87905603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项目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752770
传真:0591-87767987
13.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