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公告内容: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塔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委托,对游览观光车电池、充电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代理,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1招标项目名称:游览观光车电池、充电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NTC201532 1.2 采购内容:电瓶车电池、充电机采购,旧电池及旧充电机回收,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要求”。资金来源情况:自筹。控制预算价:381.83万元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代理经销的企业,工商登记及其他相关资质文件等、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有履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投标人; 1.3.2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货物需有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出具所投货物相关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有关部委颁发的许可证。 1.3.3 产品生产制造厂商需具有ISO9000认证; 1.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分包或转包。 1.4 投标货物要求: 1.4.1 所提供产品应具有合格检验报告; 1.4.2 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 1.4.3 样品在开标前递交至开标厅。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06-29 13:33 至 2015-07-0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07-21 09:2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中路民族体育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71-67746838)。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5.联系方式: | | | | 采购人: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塔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维 联系电话:0871-68198792 18988478409 传 真: 0871-681987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