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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新户镇龙四路改造工程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9 15: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口区新户镇龙四路改造工程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河政采2015-110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府前街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

工程名称:河口区新户镇龙四路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5]38号文批准建设,河口区新户镇龙四路改造工程具体内容包括:改造龙四路全长8054米。其中,东西段(自马新河东起至省道312)长5670米、宽5-6米;南北段(自新义路起至省道312)长2384米、宽6米。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为643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报名投标施工企业需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沂州路与辽河路路口向东50米路北中国平安大厦三楼312室)。

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东营河口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发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46-7760287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河口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公证单位:河口区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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