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新兴乡中心校幼儿园幼儿玩教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新兴乡中心校幼儿园幼儿玩教具采购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伊财政采办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新兴乡中心校幼儿园幼儿玩教具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幼儿玩教具
(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依据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包含设备货物的采购与安装)
2.3项目总投资额:6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2.5供货期:合同订立后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6供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新兴乡中心校幼儿园。
2.7 付款方式:货款待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2.8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具有厂家授权经销许可证的企业;
(3)具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应证明;
(4)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
(5)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6)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注: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b.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29日-2015年7月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座 2区703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均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900元整;
7、购买招标文件条件: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接收地点: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座2区703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开始时间:2015年7月21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座2区703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孙彦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619789/15944081669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座 2区703室
传 真:0431-8861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