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机构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335N21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拍卖机构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450.00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拍卖机构招标
1)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万伍仟元/个
2)数量:本项目选5~12家中标单位
注:详细服务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提供拍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近3年内未因因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在生效裁判中被确认为有违规经营行为的并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及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注册地址在广州地区以外的供应商,必须在广州地区设有已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选择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拍卖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注册地址在广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交在广州地区设有已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
4)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至少至开标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供应商出具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其近3年内未因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在生效裁判中被确认为有违规经营行为。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44001490209053000524
并请注明事由:N211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401335N211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梁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赵先生 |
电话: | 020-87258495-302 | 电话: | // |
传真: | 020-87284598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75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刘小姐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赵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725849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 | |
帐号: |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 |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