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教育局食堂大宗物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经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呈贡区教育局的委托,对昆明市呈贡区教育局食堂大宗物品供应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编号:YNTT201506232;
1.1.2采购内容
(1)采购目录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教育局食堂大宗物品供应商采购
(2)商品名称:粮、油,鲜肉类,蛋类,禽类(或禽类制品),干货、调味品,蔬菜配送。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具体餐标由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补助标准执行,食物摄入量由中标方按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的《不同地区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西南地区)》执行。
1.1.3供货总服务期:2年(200天/年,具体天数以采购人实际结算为准)。 1.1.4配送地点及要求:需配送到区教育局指定学校食堂,鲜肉类、禽类(或禽类制品)、蔬菜配送,每天早上8:00之前送交到各学校食堂,其他品种的供货时间由学校安排,投标人必须保证按要求供货,所供物品应提供检验、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装卸、税费等全部费用。
1.1.5采购量:3000生/天(以实际用量结算)。
1.2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2.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国税及地税)》;经营范围涵括招标货物;
1.2.2投标人必须是有相应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有配送能力、有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厂(商)家;
1.2.3投标人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1.2.4针对本项目的特定要求投标人须出具相应的资质证件:
(1)投(中)标产品米、油、面(小麦粉制品)等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必须有合法有效的QS标志、注册商标、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检验报告,需持具《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投(中)标产品米、油、面(小麦粉制品)等的投标人,如为生厂商需持具《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中)标产品鲜肉类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需持具《食品流通许可证》;
(4)投(中)标产品蛋类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必须有合法有效的QS标志、注册商标、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检验报告,需持具《养殖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5)投(中)标产品禽类(或禽类制品)类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需持具《养殖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6)投(中)标产品干货、调味品等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必须有合法有效的QS标志、注册商标、产品合格证,需持具《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7)投(中)标产品蔬菜类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需持具《食品流通许可证》;
1.2.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无以上要求证件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