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封市监狱罪犯习艺车间拆除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开封市监狱罪犯习艺车间拆除重建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监狱罪犯习艺车间拆除重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监狱,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开封市监狱内;
2.2项目编号:汴财招 [2015] 66号
2.3建设规模:5438.34平方米
2.4投资额:约632万元
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 格
2.7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分为 2个标段,监理为 1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监狱罪犯习艺车间拆除重建工程(第一标段)
建筑面积2719.17平方米
第二标段:开封市监狱罪犯习艺车间拆除重建工程(第二标段)
建筑面积2719.17平方米
监 理:开封市监狱罪犯习艺车间拆除重建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监理标段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其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或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9日至 2015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3 室 3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携带:施工标段: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监理标段: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2015年7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与拟任项目经理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开封市监狱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22218116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单先生
电 话:0371--2565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