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C060小西线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尉氏县C060小西线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尉氏县C060小西线村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054)号
3.建设地点:尉氏县庄头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资金:246万元
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60日历天,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尉氏县庄头乡郑店至牛角孙改建工程,长3.344公里;尉氏县庄头乡小西线改建工程,长2公里。
监理标段:尉氏县C060小西线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公路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四、报名须知:
1.施工标段:
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所在地《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一式二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2.监理标段:
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所在地《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一式二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二楼(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院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每套售价500元,监理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庄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13208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10378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