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隆安县城厢镇旺中村岜旺屯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隆安县城厢镇旺中村岜旺屯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安县城厢镇旺中村岜旺屯生态综合示范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发改社农[2015]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隆安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
建设地点: 隆安县城厢镇旺中村岜旺屯
建设规模: 55户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约2100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土建、水、电、装饰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外地来邕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的通知》(南建管【2012】13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备注:未启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则以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4房)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手册(2015年3月-2015年5月份,如无养老保险保险缴纳手册须提供社保出具的该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原件)(9)五大员的岗位证书、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身份证。(注: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六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6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网站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6531019)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安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南宁市滨湖路55号南湖国际广场6号楼404、504房
邮 编: 邮 编: 530021
联 系 人: 杨工 联 系 人: 蒙锋
电 话: 13768201991 电 话: 0771-5766534
传 真: 传 真: 0771-5766404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dingce2106@163.com
网 址: 网 址: www.gxdingce.cn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南宁市金湖北路支行
账 号: 4500 1604 2640 5070 0796
2015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