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勤制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9 09: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其协勤制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TLCG2015-0582
二、项目内容:
采购行政执法协勤制服1批
序号 | 服装种类 | 数量 | 单位 |
1 | 春秋常服 | 26 | 套 |
2 | 冬季常服 | 26 | 套 |
3 | 春秋勤务服 | 26 | 套 |
4 | 夏季半袖勤务服 | 104 | 件 |
5 | 夏季长袖勤务服 | 104 | 件 |
6 | 夏装裤子 | 104 | 件 |
7 | 内穿长袖衬衣 | 104 | 件 |
8 | 冬季棉服 | 26 | 件 |
9 | 帽 子 | 52 | 顶 |
10 | 领 带 | 104 | 个 |
11 | 腰 带 | 26 | 条 |
12 | 金属扣、臂章、领花 | 182 | 套 |
13 | 肩章、肩章等级徽 | 104 | 副 |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注:1. 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而被拒绝。
3.采购预算:11.62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装生产厂家;
(二)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制作、修改服装的能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供应商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3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7日13:3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四)(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采购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井军、邹鑫 电 话:0411-84651721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72117101826001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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