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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港路跨广利河大桥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9 09: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港路跨广利河大桥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KFQ2015-32#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广利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府前大街5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胶州路532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港路跨广利河大桥工程施工及监理

计划投资: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8405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113万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利河与溢洪河交汇处下游。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引道及改线支路等,桥梁全长约240,两侧引道全长约334.2,改线支路一全长约276.7,改线支路二全长约120。本工程施工不产生垃圾。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报名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施工报名企业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2、工程监理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类似业绩。

3、省外施工投标企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省外施工投标企业为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未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息管理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填写相关信息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62973(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30分至1100分,下午14时至1730分,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三路160号)进行现场报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1、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还须提供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经济开发区2015年度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2、报名施工监理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负责人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诚信证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份。

备注: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4年10月1日(含)至2015年6月30日(含)以来连续缴纳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营日报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胶州路53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07357  8309198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东营市审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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