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受鸡西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鸡财采计(2015)字505号”《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对刑事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实验室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JC[2015]-XXK35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
4、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9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鸡西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实验室维修改造,实验边台、水槽、试剂架、水龙头、实验边台、实验中央台、五角台、万象罩、离心式通风机、配电箱、控制线及管线、电缆线及管线、塑料通风管道、净化塔、彩钢复合板(护围)、铝合金件组装件(喷塑)、新风机组、实验受案台、通风柜、调节阀、门禁系统、工业空调、离心通风机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三、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至 2015 年 7 月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三楼综合业务大厅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不全或未从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14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二楼202信息科,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直接递交到开标地点。
3、开标地点: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八楼804开标评标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鸡西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伟生
联 系 电 话:13846063303
集中采购机构: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联 系 人:王震
联 系 电 话:0467-2331225
鸡西市人民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