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系统改造与安装项目补充公告
关于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系统改造与安装项目补充公告
一、招标文书编号:闽咨采[2014]37-4号(2014年榕财采计[289]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 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系统改造与安装项目
三、采购人: 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
联系人: 刘航 联系电话:0591-83691972
四、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联系人:黄长绵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五、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6月19日
六、补充公告日期:2015年6月26日
七、补充事项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第8页投标人资格标准中“注: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9条、第10条的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详见第五章)”现修改为“注: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9条、第10条的声明(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并提供第9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其中‘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或2015年第二季度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2015年第二季度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2015年第二季度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公告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