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0876-1502215
2、招标内容:
1 | 涡旋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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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瓿熔封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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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隔膜真空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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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氧化碳检测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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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体式显微镜 | 1 | 进口已论证 |
6 | 电磁加热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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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微生物膜过滤系统 | 1 | 进口已论证 |
8 | 过氧化氢发生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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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微波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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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光波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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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PCR仪 | 1 | 进口已论证 |
12 | 凝胶成像仪 | 1 | 进口已论证 |
13 | 高压灭菌器 | 1 | 进口已论证 |
14 | 球磨仪 | 1 | 进口已论证 |
15 | 电泳仪 | 1 | 进口已论证 |
16 | 静音混合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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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预算及评标办法: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9万元
(2)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主要投标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必须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出具的原件)。
5、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6、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通渭路127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7、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方式:供应商可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5号窗口(通渭路127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现场获得,凡现场购买招标(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未提供者不予报名,标书售后不退。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13:30之前(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渭路127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第三开标室。
10、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渭路127号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第三开标室。
11、采购方: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及电话:刘科长 0931-8271878
12、代理机构: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通达街3号雁京罗马商务大厦24层
联系人:杨文韬
电话:0931-7603870
传真:0931-7652333
财务电话:0931-8896777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