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第一中学录播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岚山区第一中学的委托,就其录播室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岚山区第一中学 联 系 人:刘文军
联系地址:岚山区万斛路2号 联系电话:0633-2617931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城商务D座717室(276826)
联 系 人:庄宜霖、张家伟
联系电话:0633-7891686
电子信箱:dongcheng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城区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18608050153680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第一中学录播室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WT-RZLSH-2015023
项目预算:35.668万
招标项目内容:日照市岚山区第一中学录播室采购项目,组合式推拉黑板,1台、84寸液晶交互一体机,一台等设备。包含以上货物的供货、安装、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详细采购内容见采购文件《项目说明、采购内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采购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7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城商务D座717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须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4.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与招标人联系,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16日09:00-09:30,招标代理机构在岚山区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6日09:30。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7月16日09:30在岚山区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十、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负责人XX 在 2011年 X 月X日至 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