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公安局细阳路2个路口视频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和县公安局细阳路2个路口视频电子警察系统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于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太和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太和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HZFCG[2015]第18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太和县境内。
2.2工程规模:新建细阳路口2个交叉路口人脸型智能高清视频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
2.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新建细阳路口2个交叉路口人脸型智能高清视频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总预算投资:财政资金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此项目开标1年内[2014年7月1日以后]类似项目实际业绩评判);
3.3投标人必须出具核心设备(电子警察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监控摄像机)厂家授权原件。
3.4投标人必须出具电子警察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生产厂家合法授权的售后维护机构(经工商注册)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5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日起可登录《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ztb.taihe.gov.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计划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太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潜在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和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金锋
电 话:13605670699
招标代理机构:太和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聪
电 话:0558-8230288 18105681629
8.招标采购监督机构
名 称: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地 址:太和县人民中路剑光城四楼
2015年6月19日
太和县公安局细阳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招标文件.doc
太和县公安局细阳路2个路口视频电子警察及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订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