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TC2015-004#泰宁县财政局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泰宁县)的招标公告-TC2015-004#
作者: 发布于:2015-06-25 18:58: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泰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泰宁县财政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TC2015-004# 2、招标项目内容: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泰宁县)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泰宁县) | 会议服务(C1101) | 2015--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泰宁县财政局 | 林海0598-7832122 | 泰宁县和平北街11号 | |
3、预算资金: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6-25至2015-07-09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泰宁县和平北街11号(泰宁县财政局五楼) | 6、联系人: | 林女士 | 7、联系电话: | 0598-7839528 | 传真: | 0598-7839528 | 公司网址: | | E-mail: | tncg7839528@163.com | 8、发布媒介名称: | 三明市泰宁县政府采购网(http://tn.smzfcg.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 | 9、投标人资格: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经营场所应在泰宁县城区并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及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其它消防许可)、卫生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税务登记证及经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开标时,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 | 10、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7-15 09:00:00(北京时间) | 11、开标时间: | 2015-07-15 09:00:00(北京时间) | 12、开标地点: |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宁县档案局二楼) | | 13、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 | 开户名称: | 泰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 | 银行帐号: | 35001647907052500900 | | 泰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 | 2015-6-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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