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换热站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换热站工程施工进行招标代理,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E区换热站工程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745.7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E区换热站总建筑面积745.74平方米,地上、地下各一层
2.4结构形式:框架
2.5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6 工程建设地点为:九台市西营城镇
2.7 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15年7月24日—2015年8月23日
共计30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含二级),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职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06月26日至2015年07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21日9时,地点为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洪铎
电话:13844138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邮编:130011
联系人:翟洋
电话:13134474911 传真:0431-86768198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