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胜利街道农村环卫及道路保洁政府采购项目招 标 公 告
东营区胜利街道农村环卫及道路保洁政府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区胜利街道农村环卫及道路保洁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及电话:东营市北一路与东二路路口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QCG2015-67#
二、招标内容:东营区胜利街道韩家村、兰赵村、孙家村、张盖村、王营村共五个村的保洁,包括道路、河道、沟塘、林带、村内垃圾桶及村内卫生的保洁、垃圾捡拾、收集、清运和垃圾中转站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1年。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269401.89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东营市内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取得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东营市外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一级资质或取得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运输);
4、投标人具有履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鲁建城[2012]44号)文件要求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D座三楼)。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包括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1日15时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546-8027918
八、监督单位:东营区审计局、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