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大汶河花观至泰曲路堤防修筑硬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宁阳县大汶河花观至泰曲路堤防修筑硬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泰安市河道局以泰河管字[201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河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河道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74
2.2宁阳县大汶河花观至泰曲路堤防修筑硬化工程建设地点:宁阳县境内;规模:大汶河花观至泰曲路段堤防修筑及堤顶硬化工程共计2600米;计划工期:60日历天;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为:276.2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月29日至2015年7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项目经理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阳县河道管理局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长寿路265号
联 系 人:李科长
电 话:0538-6345076
电子邮件:nyxsg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山大街326号金华大厦605室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李风海
电 话:0538-8221207
传 真:0538-8221203
电子邮件:tat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