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扶余市2015—2018年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2015—2018年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更新项目,已由扶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扶余市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简要
2.1 项目概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函【2014】210号)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吉国土资用发【2014】23号)安排,通过此次招标,扶余市将全面开展扶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的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评价包括初始评价和更新评价。
2.2 项目名称:扶余市2015—2018年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及更新项目。
2.3 实施地点:扶余市
2.4项目预算:人民币99万元
2.5项目内容:本次评价包含扶余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更新评价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初始评价。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是以扶余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建设用地作为评价对象,初始评价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更新评价时点分别为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初始评价对象为扶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初始评价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2.6服务进度要求:(1)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成果在2015年8月20日前提交;(2)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状况和潜力评价成果在2016年10月31日前提交;(3)2016年、2017年、2018年区域建设用地节约利用年度更新评价成果在相应年度的次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科研能力的高等院校(有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从事土地管理相关业务)或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括开展与土地方面有关业务);
3.3具有土地规划资质或土地评估资质;
3.4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前期研究积累,在国土资源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在质量保证方面有严格的管理体系。
3.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投标,投标人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6日至7月2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公休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以下加盖红色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不办理邮购),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
6、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扶余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6.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
6.3开标评标地点:扶余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采购人名称:扶余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扶余市三岔河镇
联系人:赵月
联系电话:0438-58950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扶余市三岔河镇
联系人:温学龙
联系电话:0438-5061018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