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海盐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用户集中管理系统、工作日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盐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委托,就用户集中管理系统、工作日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盐政采(2015)A38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标项一 | 1.0 | 套 | 15.0 | 用户集中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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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项二 | 1.0 | 套 | 30.0 | 工作日志管理系统及深信服SSLVPN设备EMM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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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发售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北楼)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八.开标时间:
九.开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
交付方式:汇票/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385758361579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http://www.hyztb.gov.cn)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标项一:贰仟元人民币
标项二、叁仟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崔梁琦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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