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东侨实验小学一期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编号:NDZB-2015-47-1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位: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东侨实验小学一期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 | 校园建设 | 1批 | 315103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何楠/ 0593-2883860 | 东侨区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5、项目联系人:张博艺;翁雅娟
联系电话:0591-87530730-813;0593-2937168、0593-2595166
传真:0593-2937168
公司邮箱: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以上(含贰级)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资质壹级;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所投产品必须为清单内的品牌型号,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位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若有包含台式计算机产品的,须提供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所在位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图纸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1、购买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12、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全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