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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坊子区坊安污水处理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5 18: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潍坊市坊子区坊安污水处理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潍发改投资〔2014〕495号文件转发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潍坊市坊子区坊安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处理坊安街道辖区内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完善污水配套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拟对坊安污水处理厂项目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建设。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坊子区坊安街道办事处和潍坊公利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该项目,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潍坊市坊子区坊安污水处理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编号:WFLC-FZ2015013
    二、项目授权主体: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办事处、潍坊公利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污水15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项目位于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张家村,规划占地22.5亩,配套管网1.6千米,湿地2000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4000万元(实际总投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计为准)

2、建设周期:整个项目建设拟在2015年底完成。 
    3、合作模式: 
    3.1 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政府方出资比例不高于30%。SPV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建设、运营等工作。政府部门协助公司做好征地等工作;

3.2 合作期限及移交方式: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所有权和运营权。满30年SPV公司无偿将项目移交给政府或另行签订运营合同;

    3.3 投资收益:合作期内社会资本投资收益不高于6%/年,按实际投资额计算。收益来源为污水处理收益,运营收益不足以支付投资收益的缺口由政府安排运营补贴弥补;

3.4 保障措施:对于项目运营补贴等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1申请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不包括坊子区范围内政府控股的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 
   1.1.1如果申请人是总承包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建设或投资经验; 
   1.1.2如果申请人是财务投资者,需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1.1.3如果申请人是运营商,要求运营商具有良好的运营业绩、系统的运行方案和资金实力; 

1.2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1.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潍坊市禁止进入潍坊市政府采购市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联合体成员可以为总承包商、财务投资者或运营商,但牵头人必须符合上述第1.1至1.4条款规定。联合体原则上不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需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六、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达到三家及以上时,进入下一步竞争性磋商阶段工作。   

七、资格预审报名 
    1、资格预审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具备总承包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提交有资质的审计部分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4联合体申请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复印件、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预审报名资料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审核,审查结束后退回。) 
    2、资格预审报名地点:潍坊市胜利东街2370号8楼807室。
    3、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单位根据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根据公告信息对合作模式做出初步设想,提出预期投资总额等)。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潍坊市胜利东街2370号8楼808室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九、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7月13日14时00分。

2、资格预审地点:潍坊市胜利东街2370号8楼806室。

十、本项目联系方式

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办事处  刘常委 0536-7950239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建红、姚永华   0536-8875382;

邮  箱:lczbw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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