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20米级沿海钢质巡逻船建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招标编号:TC150J
1、招标概况:
福建海事局
2、 项目概述和招标范围:
2.1用途与航区:
福建海事局20米级沿海钢质巡逻船,主要承担海上行政执法,维护水上安全航行秩序,组织水上人命施救,控制水域污染,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航行于国内沿海航区。
2.2 船型:
福建海事局20米级沿海钢质巡逻船主船体为单底、单甲板、钢质全电焊结构,上层建筑为铝质电焊结构,由二台船用高速柴油机驱动,并配有高效螺旋桨推进,尾部带短折角的圆舭、方尾船型。
2.2 招标范围:
包号 | 序号 | 招标范围及货物名称 | 数量 | 建造周期 | 交船地点 | 备注 |
第01包 | 01-1 | 福平公铁大桥福州海事监管 | 1艘 | 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 | 福州 | 沿海型 |
01-2 | 福平公铁大桥平潭海事监管 | 1艘 | 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 | 福州 | 沿海型 | |
01-3 | 莆田海事监管 | 1艘 | 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 | 莆田 | 沿海型 |
注:投标必须是完整的包,不予许拆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投标人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船坞、设备和人员。
3.2投标人近三年(2011至2013年)的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8000(含)万元;
3.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1至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3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具有一级二类或以上或类似等同级别船舶建造资质证书。
3.7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进一步查阅招标信息。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起止时间:
投标人可以于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人须于
7、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
8、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下述媒体上发布:
(1)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
电 话:0591-83836960
传 真:0591-83838335
联 系 人: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6室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260、62108046
联 系 人:韦云涛、夏雪
传 真:010-62108264
邮箱地址:wytgui@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