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城镇公办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鹤山市教育局的委托,就“鹤山市城镇公办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资格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货物定点生产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城镇公办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资格招标(招标编号:HS15325G57)。
2、用途:本次招标将确定鹤山市城镇公办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资格。
3、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共分为A、B、C三个包组:
包组A:鹤山市市直公办中小学(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鹤华中学、纪元中学、市职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
本包组招标将确定鹤山市市直公办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本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资格有效期: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包组B:鹤山市城区公办中小学(沙坪街道办的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
本包组招标将确定鹤山市城区公办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本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资格有效期: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包组C:鹤山市其他公办中小学(各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及大岗小学、石湖小学、双合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
本包组招标将确定鹤山市其他公办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本期校服定点生产服务资格有效期: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包组A、B、C: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服装生产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 投标人应当具有本项目投资所需的流动资金,自有资金银行存款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的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银行存款证明的形式不限;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3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鹤山市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账号:65031664000000035)。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不少于人民币200万的企业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的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银行存款证明的形式不限;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核对。我中心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6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麦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62/0750-3503826
传真:0750-8202661/0750-3503827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