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分散采购信息—有关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拼接屏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拼接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SZB-2015-05-090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拼接屏
(三)采购内容:46英寸窄边液晶屏、视频处理器、拼接软件等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四)项目预算:399200.00元
(五)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五)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货物(46英寸窄边液晶屏、视频处理器、拼接软件)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提供的液晶屏、视频处理器必须是同一品牌;
(七)所提供液晶屏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八)所提供液晶屏必须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九)所提供液晶屏必须具有3C证书;
(十)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十一)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十二)投标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
(三)提供拼接屏和图像拼接控制器制造厂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四)提供液晶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提供液晶屏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六)提供液晶屏3C证书;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其中序号4-6只须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购标时间、地点
(一)购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国定假日除外)
(二)购标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708室)
(三)发售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投标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9:30时
开标地点: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7楼1713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平吉路300号
联 系 人:黄红根
电 话:6480998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350号17楼1708室
联 系 人:朱 轶
电 话:53087657-114
传 真:53072161
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或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