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汉芬小学运动场塑胶跑道及辅助设施、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汉芬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兴宁市汉芬小学运动场塑胶跑道及辅助设施、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MZ00CL1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五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项目编号:0851-1561MZ00CL15
3.项目名称:兴宁市汉芬小学运动场塑胶跑道及辅助设施、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
4.项目类型:货物类
5.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工期 | 最高限价 |
运动场塑胶跑道及辅助设施、设备(含安装) | 一批 | 合同生效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以及验收。 | 人民币79.092万元 |
备注:
1、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兴宁市财政局。
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12月-2015年2月财务状况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12月-2015年2月该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2具有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4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具有效)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二楼(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斜对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7.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3.2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7.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3.4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具有效)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14:30~15:00
8.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7月16日15:00
8.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二楼(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斜对面)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2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www.941.com.cn上公布。
10.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采购人名称:兴宁市汉芬小学
联系人:何主任
1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二楼(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斜对面)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方式:0753-2281 862
电邮:cailianmz@126.com
传真:0753-2281 862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梅州分行(购招标文件开户行)
帐号:7016 5773 661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