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桂林街派出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的委托,就其桂林街派出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TLCG2015-0658
二、项目内容:
厨房设备 1批(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注: 1. 本次采购的热水器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七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而被拒绝。
4.采购预算:1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二)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5年6月26日起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六、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1日15:30至15:45(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7月1日15: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采购人: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海滨 电 话:0411-84651707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 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721171018260012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