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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5 17: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的泉州市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ZC151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泉州市公安局
3、采购单位联系人:殷警官 联系电话:13808527583
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4、预算审核价(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 (510000.00元)。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中标人完成全部档案数字化工作,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6、采购文件的获取:即日起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时间向招标公司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文件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未提供报名表的将不予受理。
7、投标人条件: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7.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注: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要求福建省内投标人具备甲级或乙级资质均可,福建省外投标人应具备甲级资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7.5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需出具书面承诺);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购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ucapqzzfcg/portal/index.jsp,届时会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9、招标公告时间 2015年6月25日下午5:30时(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5日下午5:30时(北京时间)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09:30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样品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11、开标时间:2015年7月16日上午09:30时
1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传真:0595 — 22157253 E-mail: zxh266@163.com
收款单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帐号:3500165249005250149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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