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检察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展厅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清河县检察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展厅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2015CK-038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8299100
项目实施地点:清河县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专业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及班子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施工员、技术员;环境艺术高级室内建筑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至少两名艺术设计室内建筑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
报名时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环境艺术高级室内建筑师证书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公休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清河县三羊东街行政大厅)
报名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0319-8290975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直接到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书面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 年7月15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项目联系人:杨工、顾主任 联系方式:0319-8219100、1338309808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9-829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