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人民检察院采购技术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清河县人民检察院采购技术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2015CK-039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8299100
项目实施地点:清河县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或1000万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主要设备生产厂商国家认可委(CNAS)电子数据实验室资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3、主要设备生产厂商司法鉴定资质(省级司法局颁发)。4、安防一级资质(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学会颁发)。5、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有效期内)。6、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或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
报名时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携带: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防一级资质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主要设备生产厂商或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主要设备生产厂商国家认可委(CNAS)电子数据实验室资质证件、主要设备生产厂商司法鉴定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持以上资料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购招标文件。(主要设备为:手机检验系统、现场勘察箱、电子检验工作站、只读设备、多目标硬盘复制机、苹果检验工作站、手机屏蔽袋)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公休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清河县三羊东街行政大厅)
报名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0319-8290975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直接到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书面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 年7月15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项目联系人:杨工、顾主任 联系方式:0319-8219100、1338309808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9-829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