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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州新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防汛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25 13: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金州新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大连金州新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FCG2015-0604
 二、招标内容:
防汛物资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3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二)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管带、救灾帐篷、救生抛投器)原厂商授权证明;
(三)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且接受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工商注册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06月25日起至2015年07月10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六、报名要求:
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218.25.154.170:8088/tzhy/)“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授权书原件、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以上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07月17日13:45至14:0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7)(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07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07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招 标 人:大连金州新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宁达、唐孝康       电  话:0411-83612745、83612760
传  真:0411-83612745        电子邮箱:dlhfzb@163.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荣盛支行80130220801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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