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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十七标段二次招标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6-25 14: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永城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十七标段二次招标开标会议于2015624930分(北京时间)在新郑居易度假酒店三楼会议室(地址:郑州龙湖龙泊圣地)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永城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十七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5036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神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35853.19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拟任项目负责人:张海峰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1133318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32700096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荣信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025762.99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拟任项目负责人:宫军峰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10123138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50113526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625日至2015629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示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永城市水利局

电话:03705171685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人:永城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人:先生
    话:037027133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话:15225203296

[点击下载]

                                                            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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